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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中酬同院韦判官 唐代 李频

平生同所为,相遇偶然迟。
各著青袍后,无归白社期。
江流来绝域,府地管诸夷。
圣代都无事,从公且赋诗。

《黔中酬同院韦判官》作者 李频

李频(818—876),字德新,唐大中元年(847),唐寿昌长汀源人(今建德李家镇)葬于永乐(今李家),唐代后期诗人。幼读诗书,博览强记,领悟颇多。寿昌县令 穆君 游灵栖洞,即景吟诗:“一径入双崖,初疑有几家。行穷人不见,坐久日空斜”。得此四句后稍顿未续。时李频从行,续吟:“石上生灵笋,池中落异花。终须结茅屋,到此学餐霞。”穆君大为赞赏。但此诗根据史学家考证是李频本人所作。

《黔中酬同院韦判官》的译文

《黔中酬同院韦判官》是唐代诗人李频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平生同所为,相遇偶然迟。
各著青袍后,无归白社期。
江流来绝域,府地管诸夷。
圣代都无事,从公且赋诗。

诗意:
这首诗以诗人自述与同为官员的韦判官的交情为主题。诗人表示,我们平生所追求的目标并不相同,但我们却偶然晚年才相遇。在青袍之后,两个人都没能按时还乡,没有能够在白社团圆。江水继续流动来到了黔中的荒凉地区,在这里官府管理着边疆的夷人。而在此时,圣代都已经不存在了大事件,于是我愿意跟随你,为你写下这首诗。

赏析:
这首诗以淡然的笔调描绘了诗人与韦判官之间的友情和他们各自的境遇。诗人平静地陈述了两人的相逢是偶然的,也流露出对未能实现回家与聚会的感慨之情。而对于江水流传至黔中和官府管辖夷人的描写,则凸显出了边疆地区的荒凉和政府的存在。最后两句表达了愿意跟随韦判官,与他一同写下这首诗,寓意着黔中边疆地区的悠闲平静。整首诗既写出了诗人与韦判官间的淡泊情谊,也反映了时代的变迁和个人在其中的坚持与选择。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黔中酬同院韦判官》的拼音

qián zhōng chóu tóng yuàn wéi pàn guān
黔中酬同院韦判官

píng shēng tóng suǒ wéi, xiāng yù ǒu rán chí.
平生同所为,相遇偶然迟。
gè zhe qīng páo hòu, wú guī bái shè qī.
各著青袍后,无归白社期。
jiāng liú lái jué yù, fǔ dì guǎn zhū yí.
江流来绝域,府地管诸夷。
shèng dài dōu wú shì, cóng gōng qiě fù shī.
圣代都无事,从公且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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